资讯推荐
联系我们
  • 联系人:朱孔平
  • 电话:13053996569
  • 手机:13884896569
  • 电子邮箱:1348116529@qq.com
  • 地址:临沂市临西九路与前十街交汇向南20米路西

公司新闻

当前位置:首页>>新闻动态>>公司新闻

临沂殡葬用品_殡葬活动管理

发布时间:2018-05-09 09:55:27作者:admin浏览量:[content:visits]

 

临沂殡葬用品_殡葬活动管理

 

    【火葬规定】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人员,均应当在本地殡仪馆火化,禁止土葬(包括骨灰装棺土葬),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 

    殡仪馆应当设立专门治丧场所,满足信仰宗教市民举办丧事需要。少数民族市民自愿按照文明节俭、节地生态原则改革丧葬习俗的,他人不得干涉。

 

    【丧事承办人】死者的亲属为其丧事承办人。没有亲属的,其遗赠抚养人、供养机构、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村(居)民委员会是其丧事承办人。

 

    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丧事承办人的,遗体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    【遗体接运存放管理】遗体应当由殡仪馆接运、存放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接运、存放服务。

本文地址:/htm/148.html